3、“基本粒子”的分类
在“科学小舟新科学”中对“基本粒子”的,首先应该是“基本粒子”不具有极性,因为如果是以具有极性作为“基本粒子”的标准,那么与极性对应的物质结构会有数不胜数的粒子,由此就会出现自相矛盾的概念,比如现在使用的带电荷的电子,刚开始的电子定义是带负电荷的,但后来由此会衍生出“正电子”、“负电子”、“反电子”……那么到底什么是“电子”呢?“电子”有带电吗?如果电子的含义是带负电的粒子,那么正电子不就是“正的负电粒子”吗?显然最终的结果又必须回到电子是否带电的问题,所以作为基本粒子的“电子”概念必须是个中性的概念。
文章前面也已经对物质做出了明确的定义,物质就是动态凝聚物,动态凝聚物就是物质,而凝聚物又可分为饱和凝聚物和不饱和凝聚物,也就是说物质可分为饱和物质和不饱和物质。我们在为物质分层次的时候不能将不饱和的带引力的粒子与饱和不带引力的粒子混为一谈,如果混为一谈,“同一层粒子”对应的粒子体积和质量大小将会出现无穷无尽的结果,这样就为粒子分层次的行为失去了意义。所以“基本粒子”的结构只能是要以饱和粒子(无极性)为前提,这是在“科学小舟新科学”对物质分类的最基本原则,“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