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静电的本质

四、静电的本质

(一)静电现象的产生

人类认识电是从认识静电现象开始的,静电知识可以说是电学基础上的基础,所以如果对静电的认识都出现错误,那么这样的电科学就是一门基础错误的电科学。所谓静电现象就是指带电(其实是正电)物体具有吸引小物体,以及两带电物体具有“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的属性(这里的“同性”“异性”与真实的含义有差别),并且还包括金属导体感应带电等所有的现象。因为现代科学认为静电现象的成因是带电物体独立起到的作用,这是具有错误的物质观念(错误的原子结构)以及局限性的思维,不知道所有的物理现象包括电现象都必须是物体与其周围空间共同作用才能产生的,世上没有可以独立于空间的物理现象,在研究静电现象的时候,如果不将其所处的空间因素考虑进去,就必定会以夹杂着神秘的“超距”、“超能”不求甚解的玄学方式进行思想,正是这种不考虑空间作用的观念和理论让多少有志寻求静电产生的本质的科研者陷入深深的迷茫之中,因为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不认同那种虚幻的缺乏物质基础的理论(包括那种“电力线”、“能量超距”观念)。

那么静电是如何产生的呢?要弄清这个问题必须从组成物质的微观粒子的结构开始说起,在“科学小舟物质结构标准模式”章节中已经指出真实的分子结构是这样的:

科学小舟新科学插图
科学小舟新科学插图

在前面的文章也已多次重申,研究静电现象是不能忽视“带电体”所处空间的物质因素的,并且在前面已经将物质定义为动态凝聚物,还把物质分为了过饱和、饱和、不饱和三类凝聚物。如果组成物体的结构物质与外部空间的物质刚好达到了动态平衡,那么该物质就是标准的饱和凝聚物,它的存在不会影响空间物质含量的均衡,所以也不会显现出热、光、电等现象。而当在由于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或改变下(比如摩擦或者物体所处空间的粒子含量发生变化),其组成结构遭到破坏后敞露出能影响空间某层次物质含量的空穴时,该物体就变成了该层次不饱和凝聚物了(或过饱和凝聚物),那么就会显现出声、热、光、电等的物理现象(要注意的是,不是因为空间有了现象粒子就会产生现象,而是因为空间某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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